近日,家住河南省商丘市民田先生向媒体反映,称自己被非法拘禁,实名控告三年多,立案调查两年有余,嫌疑人至今依然逍遥法外。
反映人田先生向媒体提供了商丘市公安局东方分局立案决定书和商丘市公安局东方分局起诉意见书两份材料,根据材料显示,商东公(治)立字【2020】177号立案决定书明确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2020.04.23商丘市睢阳区田先生被非法拘禁案立案侦查,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商东公(治)诉字【2020】77号起诉意见书认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亮,柴某静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拘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移送至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时过近一年,2021年10月份,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却向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公诉,退回商丘市公安局睢阳分局补充侦查。
此后,案件侦办再无下文,田先生无奈多次主动向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商丘市公安局睢阳分局询问案件进展,始终没有得到明确答复。田先生从2019年开始实名控告、举报,2020年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至今两年有余,大量人证、物证俱全,而嫌疑人却依然逍遥法外!
案件迟迟没有结论,难道是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在阻碍?我们不禁要问,在河南商丘,还有多少诸如此类被黑恶势力迫害摧残的受害者没有得到鸣冤昭雪?还有多少黒恶努力没有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最高要求又体现在何处?
针对此事,希望当地司法机关、当地政府给受害人一个说法,给媒体一个答复,更给广大网民一个公平正义的处理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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